(2011年11月)
为进一步加强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把工商联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切实发挥工商联的职能作用,制定如下制度。
一、会议制度
执委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研究总结和部署年度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讨论通过有关人事任免决定。
常委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学习党和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总结阶段性工作,研究督查年度重大工作和重要会务活动情况。
主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三次。研究决定重要工作和有关活动,报告常委会、执委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和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二、重要会务活动通报制度
区工商联机关要定期向领导班子成员通报重要会务、有关活动情况,征求开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发送有关文件和学习资料等。
三、议事规则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要充分发挥工商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正确处理工商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的关系。要充分发挥每个领导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集思广益,民主决策,凡涉及工商联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都要及时与领导班子成员通气,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四、考核述职制度
为了促进领导班子成员更好地履职尽责,每年年底对领导班子成员承担责任、履行义务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工作由会员部负责)。考核主要内容:
1.出席工商联主席(会长)会议、常委会议、执委会议情况,参加工商联(商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情况;
2.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情况(每人每年至少提出2条有价值的建议);
3.联系会员情况(每人至少联系5家会员企业,名单由会员部提供);
4.缴纳会费情况;
5.参与光彩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6.为和平区招商引资、引企增税情况;
7.工商联主席(会长)、副主席、副会长年终述职的情况。
同时,要认真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综合评价工作。
五、激励和制约机制
在考核的基础上,形成有效的激励和制约机制。对认真履行职责的领导班子成员,在评优表彰、政治安排中优先推荐。对一年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区工商联(商会)会议和活动、不按规定缴纳会费、履行责任义务不好、失去代表性的成员要结合届中考察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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