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6号文件)和天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1}6号文件),切实把工商联工作作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工商联工作,更好地发挥工商联的优势和作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意义
1、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历史性变化,非公有制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工商联联系着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促进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
2、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商会是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各类商会的重要作用是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工商联作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各类企业和工商界人士的联合组织,在协助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服务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必须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积极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协助政府实施行业管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3、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是巩固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党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领导的需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不断扩大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是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工商联作为统一战线的重要组织,担负着团结凝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重要责任。在新形势下,必须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广泛团结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组织动员他们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扩大他们有序政治参与,促进社会和谐。
二、明确工商联工作的基本要求
中央和市委十分重视工商联工作,提出一系列加强和改进意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工商联积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在开展经贸交流与合作、在招商引资和引企增税、发展区域经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显著成绩。今后在经济发展中重点是调结构、抓项目、扩总量、提质量,大力发展服务业。但目前,我区非公有制经济规模还不够大、实力活力不够强,工商联基层组织建设需要加强。新形势新任务对工商联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必须明确工商联工作的基本要求。
1、工商联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把工商联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促进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新和平做出更大贡献。
2、工商联的性质。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在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有着重要影响,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3、工商联的基本特征和工作对象。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是工商联的基本特征。统战性主要体现在工商联是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决定了工商联的政治方向、政治地位和政治功能。经济性主要体现在工商联由工商界及其人士组成,直接服务于经济建设。民间性主要体现在工商联具有商会性质和职能,其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不同于政府机构。工商联工作要牢牢把握统战性、充分发挥经济性、切实体现民间性。工商联工作对象主要包括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港澳投资企业等,私营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在内地投资的港澳工商界人士、原工商业者等。
三、充分发挥工商联的职能作用
1、充分发挥工商联的引导作用。建立健区委统一领导、政府大力支持、统战部门组织协调、工商联具体实施、有关方面积极参与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格局。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大力宣传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评选先进及表彰时,应征求工商联的意见并经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综合评价体系评价。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及其他社会慈善事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支持所在企业建立党的组织,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
2、充分发挥工商联的重要作用。工商联作为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和人民政协的重要界别,要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要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及时向区委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的改善。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须经综合评价体系评价,并充分听取工商联意见,拓宽政治安排渠道和规模。
3、充分发挥工商联的助手作用。区政府要建立相关重要经济决策委托工商联征询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的制度。吸收工商联参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建立统战、政法部门、中小企业局、招商局、行政许可中心、税务和工商联等参与的民营经济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服务管理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帮助非公有制企业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水平。积极开展对内对外经贸交往,更好地为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地区间及国际合作提供服务。
4、充分发挥工商联的促进作用。工商联要认真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加强对有关协会商会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宣传政策、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加强自律的作用。在工商联和协会商会组织中建立民商事纠纷调解机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5、充分发挥工商联在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和实现各方面利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工商联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和调处劳动争议。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正确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通过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妥善处理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
1、加强工商联队伍建设。按照思想品质优、社会贡献大、公众形象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扩大工商联会员覆盖面,优化会员结构。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健全科学有效的培养使用机制,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
2、加强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选好配强工商联领导班子。积极发挥领导班子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用。同时,把综合素质好、各方面表现优秀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选拔到区工商联领导班子。加强工商联执委会、常委会建设,认真落实执委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和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议事程序和规则,切实发挥执委、常委作用。
3、加强工商联机关建设。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有利于工商联工作发展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以机制创新保证工作的落实。切实加强工商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干部培养、考核、激励机制,加大工商联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轮岗交流、选拔使用等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
五、加强和改善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
1、加强区委对工商联工作的统一领导,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区委抓工商联工作的责任。建立健全区委、区政府党员领导干部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制度。工商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是区委委员的,应列席区委全委会;区委召开经济、纪检、政法、组织、宣传、统战等重要会议,应视情安排工商联党组负责人参加。区两新组织党工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把非公有制经济和工商联工作的理论政策纳入党校的教学内容,形成全区上下支持工商联工作的良好氛围。
2、加强政府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和支持,为工商联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加强对非公经济的管理和服务,(成立促进和平区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定期分析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和完善政府联系工商联的工作制度,政府领导班子中要有专人负责联系工商联,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关的政府部门要加强同工商联的联系和业务协作,及时向工商联通报有关重要信息。政府召开全体组成人员会议和常务会议可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安排工商联负责人列席,召开经济方面的重要工作会议和有关部门工作会议可视情安排工商联负责人参加。完善和落实《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工商联办公经费、考察调研、教育培训、党建工作等专项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并随着相关业务量的增加逐步增长。区委、区政府将适情增加工商联人员编制,逐步改善机关办公用房。
3、落实区委统战部领导工商联党组和指导工商联工作的职责。统战部要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和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完善统战部领导工商联党组和指导工商联工作的机制,支持工商联创造性开展工作。
4、发挥工商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工商联党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握工商联工作正确方向。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工商联干部人事工作。加强对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执委会、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支持其按照工商联章程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正确处理党员干部和党外干部、领导班子专兼职成员的工作关系,支持工商联主席工作,注重发挥党外干部作用,加强合作共事,努力开创工商联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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